关于对涉车犯罪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
为进一步打击涉车犯罪,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犯罪的积极性,我镇专门对涉车犯罪实施有奖举报制度,奖励标准如下:
一、举报被盗抢摩托车并查获属实的奖励200元/辆;
二、举报被盗抢小汽车查获属实的奖励500元/辆;
三、举报现行涉车犯罪并被查获的奖励1000元/宗。
公安机关对群众所提供的有效线索进行审核无疑后,将按标准向相关举报人员发放奖励。
欢迎踊跃举报犯罪行为,共同打造平安长安。
举报电话:13826930110,85532966。
特此通告。
长安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
2009年6月29日